北京如何办理领养犬?
根据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
到养犬管理办公室申请养犬登记,提交下列材料:
1、个人养犬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个人身份证件;
(二)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;
(三)犬只的免疫证明。
2、单位因护卫、导盲等合理需要饲养大型犬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;
(二)养犬安全管理制度;
(三)看管犬只的专人身份证件;
(四)养犬场所土地使用权证明和养犬区域的平面图;
(五)犬只的免疫证明。
符合条件的,养犬管理办公室对符合规定的犬只办理养犬登记,核发养犬登记证和年检标志,建立养犬管理电子档案,为犬只植入本市统一标识的电子身份标识。